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枋湖南路161号515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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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10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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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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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8-8-21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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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相关单位:
日前,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启动。现将近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1、请有意申报“高新技术企业”的单位尽快在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”(网址:www.innocom.gov.cn)进行注册登记,并完成自我评价。
2、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。为确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序开展,根据科学技术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印发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〉的通知》(国科发火[2008]362号)的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经研究,决定在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自愿申报的基础上,择优选取一批实力较强、经验丰富、信誉度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“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”。市科技局将对审核通过并获得“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”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培训,以确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规范、高效进行。
另,有意申报“高新技术企业”的企业可通知现正为企业服务的会计事务所,及时申报“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”。
凡有意申报的会计师事务所,可从厦门科技信息网下载《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申报书》。
(网址:www.xminfo.net.cn),按要求认真填报,完整提交相关材料,并于8月18日前送至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。
报送地址: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交流中心405、406室
联 系 人:唐东华 陈小菲 黄颖
电 话:2025913 2032126 2021887
特此通知。
厦门市科学技术局
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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